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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警示外卖平台:不承担责任不得收取佣金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谢一观)“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现在叫外卖很容易,但叫‘安全外卖’或‘优质外卖’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通过日常监测,我们发现一些外卖卖家提供的地址是假的,有的上传的照片是假的,有的甚至谎报资质。因此,我们发现一些外卖卖家“同时,部分外卖外卖”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司司长孙汇川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平台重在封锁,忽视领域,盲目审查和纵容不靠谱卖家和问题外卖,忽视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他表示,针对这一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餐饮外卖食品的安全水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出台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条例》,重点从三个方面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指数”。一是牢牢担当平台核心责任的“大鼻子”。 《规定》详细规定了外卖平台对供应商资质、披露、流程管理和问题处理全链条的管理职责。外卖平台要在申请时负责、在上线时受控、在运营时负责,切实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流程、每一个决策中。我们在此提醒外卖平台,不能简单地收取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你不能只关注流量而忽视质量。事实上,外卖平台必须承担起外卖食品安全“把关人”的首要责任。二是抓住会员店标准化运营的“重点”。根据《规则》,卖家必须拥有真实的实体店铺,并具有一致的经营项目、地址和资质。我们明确表示不存在这样的事情。零售商必须严格执行原材料控制、设备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经营范围外加工食品或将工作转包给他人。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设置专用标识。我们在此告诫所有外卖卖家,“不上门”并不意味着“不诚信”,“不上门拜访”并不意味着“没人关心”。食品安全是卖家的最终目标,遵守法律是卖家的责任。三是构建惩治违法行为“安全网”法律法规。外卖平台本质上是电商平台。 《条例》与《电子商务法》相关,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统一监管框架,将进一步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平台和卖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罚款最高可达20万元。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并因不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上一年收入的不同,可处以2倍至10倍不等的罚款。 (完)
(编辑:朱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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